七月 20th, 2008适不适合的问题——爱情之我见(三)
只要彼此相爱就适合在一起,其实不然。根据科学家研究,爱情的“有效期”通常是18个月,过了18个月两个人的感情更接近于亲情。所以即使一开始爱的再深切最终都还是会变成亲情。那么到了爱情不存在的时候,就不适合在一起了?
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对于一个人的爱情过了一段时间就会消失,那么就该寻找另一个你爱的人,进行下一段爱情。但是其他人并不这么想,他们认为当爱情的感觉消失之后,基于习惯、道德、责任等其他因素,两个人不应该分手,而应该一直在一起。
两者的想法都不无道理,很难判断哪个对哪个错。这只是每个人的爱情观不同而已。但可以想象当两个抱着不同观念的人在一起之后必然产生悲剧。所以适不适合在一起,除了相爱,彼此具有相同的爱情观也很重要。
另一方面,爱情不能当饭吃。人既然生活在社会里,就会碰到很多的现实问题。比如事业、爱情哪个更重要?双方处事上的不同如何调和?等等,这些问题包括上面提到的爱情观的问题,其实就是两个人价值观的差别。
作为爱情,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,并非“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在等待你”,使你心动的异性远不止一个,所以相爱仅仅是个前提,适合的才是最重要的。什么是适合的?就是价值观的差别越小越适合。
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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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 29th, 2009 at 23:31
下次讨论下在观念不同的情况下,恋人间妥协的话题吧~~你写的挺不错哒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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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 30th, 2009 at 10:39
我发现我写完文章之后观念升级了,只不过和Windows一样从XP升到了Vista,越升越烂了,所以只能等Windows7出来之后再说了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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